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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 称: 昌乐县教育局关于调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时间的通知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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昌乐县教育局关于调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时间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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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职责 |
各镇(街、区)教管办,县直各初中、小学:
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工作,经县教育局党委会研究决定,今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手续全部集中在每年的暑假期间办理。希望各教管办、学校认真贯彻落实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》(鲁教基发﹝2016﹞3号)精神,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,切实做好学生及家长的工作,确保我县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顺利进行。
昌乐县教育局
2017年2月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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